构成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既遂法院会怎样量刑?
我想知道,如果有人犯了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并且已经既遂了,法院一般会按照什么样的标准来量刑呢?我身边有类似情况发生,所以特别想了解清楚具体的量刑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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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是指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条之一规定,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那么,如何界定“情节严重”和“情节特别严重”呢?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 “情节严重”:导致事故后果扩大,增加死亡一人以上,或者增加重伤三人以上,或者增加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以上的;实施下列行为之一,致使不能及时有效开展事故抢救的:决定不报、迟报、谎报事故情况或者指使、串通有关人员不报、迟报、谎报事故情况的;在事故抢救期间擅离职守或者逃匿的;伪造、破坏事故现场,或者转移、藏匿、毁灭遇难人员尸体,或者转移、藏匿受伤人员的;毁灭、伪造、隐匿与事故有关的图纸、记录、计算机数据等资料以及其他证据的;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而“情节特别严重”则包括:导致事故后果扩大,增加死亡三人以上,或者增加重伤十人以上,或者增加直接经济损失五百万元以上的;采用暴力、胁迫、命令等方式阻止他人报告事故情况,导致事故后果扩大的;其他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 所以,法院在量刑时,会根据具体的案件情况,判断是属于“情节严重”还是“情节特别严重”,然后依据刑法的规定来确定具体的刑罚。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确保对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的行为给予恰当的惩处,维护社会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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