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诈骗引诱犯罪会怎么判?


在探讨被诈骗引诱犯罪的判决问题之前,我们先来明确几个关键的法律概念。首先是诈骗罪,它指的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对诈骗罪有明确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而关于被引诱犯罪,在法律上涉及到共同犯罪和胁从犯的概念。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当一个人被诈骗分子引诱参与犯罪时,如果其在主观上具有一定的犯罪故意,可能会被认定为共同犯罪的一员。不过,如果这种引诱达到了使行为人完全丧失意志自由的程度,行为人可能不构成犯罪。但在多数情况下,被引诱者可能还是具有一定的意志自由,只是受到了外界的诱惑和误导。 对于被引诱参与犯罪的人,如果其在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可能会被认定为从犯。根据《刑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如果被引诱者是在被胁迫的情况下参与犯罪,即受到诈骗分子的威胁、恐吓等,使其产生恐惧心理而不得不参与犯罪,这种情况下可能会被认定为胁从犯。《刑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在司法实践中,法院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来确定最终的判决。这些因素包括被引诱者在犯罪中的参与程度、主观故意的大小、是否受到胁迫、造成的危害后果等。例如,如果被引诱者只是参与了一些辅助性的行为,且主观上对犯罪的认识不深,那么可能会从轻处罚;如果被引诱者在犯罪中起到了关键作用,且主观故意明显,那么处罚可能相对较重。 总之,被诈骗引诱犯罪的判决需要根据具体的案件事实和证据,结合相关法律规定来确定。被引诱者在面临这种情况时,应及时向司法机关如实陈述情况,争取从轻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