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门寻衅滋事致轻微伤会怎样处理?


上门寻衅滋事并导致他人轻微伤,这涉及到多个方面的法律问题。首先,从民事责任角度来看,这属于对他人人身权益的侵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简单来说,就是打人者要为伤者因为受伤去看病治疗花的钱、耽误工作少挣的钱等进行赔偿。 在刑事责任方面,虽然轻微伤一般不构成故意伤害罪,但上门寻衅滋事的行为可能触犯寻衅滋事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上门寻衅滋事这种行为破坏了他人正常生活秩序,属于寻衅滋事的一种表现形式。不过,是否构成寻衅滋事罪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判断,比如行为人的动机、行为的次数、造成的影响等。 从行政责任角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上门寻衅滋事致轻微伤,很可能会按照这个条款对行为人进行治安处罚。 当遇到上门寻衅滋事致轻微伤的情况时,受害者可以先及时报警,让公安机关介入调查。同时,要注意收集和保留相关证据,比如现场的视频、照片、医院的诊断证明等。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也可以配合公安机关追究对方的行政或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