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非法买卖警用装备罪既遂会如何处罚,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我对非法买卖警用装备罪既遂的处罚情况不太清楚。身边有人好像因为类似的事情面临一些状况,我就想了解一下,在法律层面对于这种罪既遂状态下到底是怎么进行处罚的,依据的法律条文是什么,想弄明白好心里有个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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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非法买卖警用装备罪,简单来说,就是违反法律规定,私自买卖人民警察专用的装备。这些装备包括制式服装、警用标志、警械等 。 我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一条规定,非法生产、买卖人民警察制式服装、车辆号牌等专用标志、警械,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从法律条文中可以看出,如果个人犯非法买卖警用装备罪既遂,并且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就会面临相应刑罚。这里的“情节严重”,通常指多次非法买卖警用装备、非法买卖数量较大、造成了恶劣社会影响或者被他人利用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等情况 。比如案例中的许某某,在没有销售资质的情况下,长期进购并销售警用物品,获利20000元,而且其销售的警衔被他人用于招摇撞骗犯罪,这种情况就属于情节严重。最终他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2万元。 要是单位犯此罪,不仅单位要被判处罚金,单位里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参与的人员,也要按照个人犯罪的标准来处罚。这就是为了全面打击非法买卖警用装备的行为,维护警用装备管理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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