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时冒充警察会怎么判刑?
我朋友在诈骗别人的时候冒充了警察,我很担心他会受到很严重的处罚。我想了解一下,在诈骗过程中冒充警察这种情况,法律上会怎么判刑呢?具体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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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诈骗过程中冒充警察,这种行为涉及到了两个重要的法律概念,一是诈骗罪,二是招摇撞骗罪。下面为你详细解释相关法律规定和可能的判决情况。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而冒充警察进行招摇撞骗,属于招摇撞骗罪的加重情节。招摇撞骗罪是指为谋取非法利益,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进行诈骗,损害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规定,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当行为人在诈骗过程中冒充警察时,这可能同时符合诈骗罪和招摇撞骗罪的构成要件。在司法实践中,通常会根据具体案件情况,按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也就是说,如果诈骗罪的量刑更重,就会以诈骗罪定罪量刑;如果招摇撞骗罪的量刑更重,则以招摇撞骗罪定罪量刑,且冒充警察会作为加重情节,在量刑时会更重。 具体的量刑会综合考虑诈骗的金额、造成的后果、犯罪嫌疑人的认罪态度等多种因素。例如,诈骗金额较小,可能会在较低的量刑幅度内判刑;如果诈骗金额巨大,或者给被害人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和精神伤害,那么判刑就会相应较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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