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速行驶的处罚规定是怎样的?


超速行驶是指驾驶员在驾车行驶中,汽车的行驶速度超过法律、法规规定的速度。关于超速行驶的处罚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以及《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中有明确体现。 首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该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对于超速行驶而言,如果情节较轻,一般会适用这条规定进行罚款。 其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对不同道路的限速有具体规定。例如,在没有道路中心线的道路,城市道路为每小时30公里,公路为每小时40公里;同方向只有1条机动车道的道路,城市道路为每小时50公里,公路为每小时70公里等。当机动车超速行驶,违反这些限速规定时,就会面临相应处罚。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对超速扣分情况进行了详细划分。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的,一次记12分。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的,一次记9分。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的,一次记6分。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二十的,一次记1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