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非法收购珍贵野生动物制品罪既遂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我最近了解到非法收购珍贵野生动物制品是违法犯罪行为,但不太清楚一旦这种行为达到既遂状态,具体会面临怎样的处罚。比如不同情节下的量刑、罚金数额等方面的规定,希望能得到专业详细的解答。
展开 view-more
  • #野生动物保护
  • #非法收购
  • #珍贵动物制品
  • #犯罪既遂
  • #刑罚标准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非法收购珍贵野生动物制品罪既遂的处罚标准,需要根据不同的犯罪情节来确定,以下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要明确该罪的构成要件。此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管理制度。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规,收购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的行为。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以构成,单位也能成为本罪主体。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是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而进行非法收购。 其次,来看具体的处罚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关于“情节严重”和“情节特别严重”,一般有相关的司法认定标准,比如非法收购国家一级保护陆生野生动物2只以上或者国家二级保护陆生野生动物6只以上的;非法经营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产品价值10000元以上或者非法获利3000元以上的等情形,通常会被认定为情节严重。而非法收购国家一级保护陆生野生动物3只以上或者国家二级保护陆生野生动物12只以上的;非法经营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产品价值50000元以上或者非法获利30000元以上的等情形,往往会被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 需要强调的是,保护野生动物对于维护生态平衡、提供生态服务、促进经济发展、保护文化遗产以及履行道德责任都具有重要意义,我们应当坚决抵制和杜绝非法收购珍贵野生动物制品等违法犯罪行为。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