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经理打了离职,什么时候能走?
我跟经理说了离职的事儿,但是没说具体啥时候走,也不知道公司啥时候能让我走。我现在心里没底,想问问按照法律规定,我这种和经理说了离职的情况,到底多久之后我就可以正式走人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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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和经理提出离职后,什么时候可以离职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说,如果您是正式员工,仅仅口头和经理说了离职,没有采用书面形式,并且未提前三十日通知,从法律角度讲,是不符合规定的。这种情况下,您应该尽快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提交离职申请,并注明离职日期为三十天后,这样三十天期满,您就可以合法离职。例如,您在3月1日提交书面离职申请,那么正常情况下4月1日就可以离职。 其次,如果您处于试用期,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即可离职。同样,这里的通知最好采用书面形式。比如您在试用期内3月1日告知公司离职,3月4日就可以办理离职手续离开了。 另外,如果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情形,如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等,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比如公司长期拖欠工资,您就可以直接离职并要求公司给予相应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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