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在通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在哪些情形中会有相关规定呢?

我开车的时候经常会在通车道行驶,但是不太清楚在一些特定情况下,机动车在通车道行驶有什么规定。比如遇到特殊天气、前方道路状况改变等情况时,法律是怎么规定的呢?想了解一下具体都有哪些情形有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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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我国,对于通车道行驶的机动车,有诸多法律规定来规范其在不同情形下的行驶行为。 首先,从交通信号灯与交通标志方面来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也就是说,当通车道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时,机动车必须严格按照它们的指示行驶。例如绿灯亮时才允许通行,红灯亮时禁止通行;遇到停车让行标志,就必须停车观察,确认安全后再通过。 其次,在会车、超车、掉头等行驶动作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对其有详细规定。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上,机动车遇相对方向来车时应当减速靠右行驶,并与其他车辆、行人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在超车时,应当提前开启左转向灯、变换使用远、近光灯或者鸣喇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超车:前车正在左转弯、掉头、超车的;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的;前车为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行经铁路道口、交叉路口、窄桥、弯道、陡坡、隧道、人行横道、市区交通流量大的路段等没有超车条件的。在掉头时,机动车在有禁止掉头或者禁止左转弯标志、标线的地点以及在铁路道口、人行横道、桥梁、急弯、陡坡、隧道或者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不得掉头。机动车在没有禁止掉头或者没有禁止左转弯标志、标线的地点可以掉头,但不得妨碍正常行驶的其他车辆和行人的通行。 再者,在特殊天气和路况下,也有相应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六条,机动车行驶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最高行驶速度不得超过每小时30公里,其中拖拉机、电瓶车、轮式专用机械车不得超过每小时15公里:进出非机动车道,通过铁路道口、急弯路、窄路、窄桥时;掉头、转弯、下陡坡时;遇雾、雨、雪、沙尘、冰雹,能见度在50米以内时;在冰雪、泥泞的道路上行驶时;牵引发生故障的机动车时。这是为了确保在特殊环境下的行车安全。 另外,在遇到交通拥堵的情形时,《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五条规定,机动车遇有前方车辆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不得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不得穿插等候的车辆。在车道减少的路段、路口,或者在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遇到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机动车应当依次交替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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