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具体是怎样规定的?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是为了严格规范安全生产条件,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而制定的法规。 首先,我们来看看适用范围。该条例规定矿山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必须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生产活动。这就好比开车需要驾驶证一样,企业从事特定生产活动也需要安全生产许可证这个‘凭证’。 对于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条例也有明确规定。这些条件涵盖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完备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安全投入符合安全生产要求;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考核合格等多个方面。比如,企业得有完善的安全制度,知道出了事故该怎么处理,还得有专门的人来负责安全工作,这些负责人还得经过考核,有相应的能力。 关于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申请和颁发。企业进行生产前,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向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申请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提供本条例第六条规定的相关文件、资料。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45日内审查完毕,经审查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的,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的,不予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书面通知企业并说明理由。 如果企业违反该条例,会面临相应的法律责任。比如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进行生产的,责令停止生产,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重大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这体现了法律的严肃性,也是为了促使企业重视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的规定是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无论是企业还是员工,都应该了解这些规定,共同维护安全生产的良好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