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退税有什么要求?


个人所得税退税是指纳税人在一定情况下,按照规定向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多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以下为您详细介绍相关要求。 首先是基本的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个人所得税以一个纳税年度为计算周期,在年度终了后,需要进行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汇算清缴的目的就是把纳税人全年取得的综合所得(包括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合并后按年计算全年最终应纳的个人所得税,再减去纳税年度已预缴的税款,得出应退或应补税额。 常见的满足退税要求的情况如下: 一是年度综合所得年收入额不足6万元,但平时预缴过个人所得税的。例如,小李每月工资收入3000元,每月预缴了一定的个人所得税,全年收入36000元,未达到6万元的标准,那么他就可以申请退税。 二是有符合享受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但预缴税款时没有申报扣除的。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六项。比如小张有一个正在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子女,符合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条件,但他在预缴税款时忘记申报,那么在年度汇算时申报扣除后就可能产生退税。 三是因年中就业、退职或者部分月份没有收入等原因,减除费用6万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企业(职业)年金以及商业健康保险、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等扣除不充分的。假设小赵在年中才开始工作,只工作了6个月,每月工资8000元,在计算预缴税款时,可能没有充分扣除6万元的减除费用,年度汇算时就可以申请退税。 四是没有任职受雇单位,仅取得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需要通过年度汇算办理各种税前扣除的。比如小王是自由职业者,只有劳务报酬所得,在年度汇算时可以扣除相关费用,可能会产生退税。 五是纳税人取得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年度中间适用的预扣率高于全年综合所得年适用税率的。比如劳务报酬平时预扣率可能是20%,但全年综合所得计算后适用税率低于20%,就会产生退税。 六是预缴税款时,未申报享受或者未足额享受综合所得税收优惠的,如残疾人减征个人所得税优惠等。如果纳税人是残疾人,符合减征个人所得税的条件,但在预缴时未享受,年度汇算时就可以申请退税。 总之,个人所得税退税要求围绕着多缴纳税款的情况展开,纳税人需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进行判断和申报。在办理退税时,可通过个人所得税APP等渠道进行年度汇算申报,按照系统提示操作即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