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生食营业营业执照需要什么条件?


办理生食营业营业执照需要满足多方面的条件。首先,从人员资质方面来看,负责人和从业人员需要具备健康证明。这是因为从事生食经营,直接与入口的食品打交道,健康状况至关重要,以防止传染病等通过食品传播给消费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条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患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 其次,在经营场所方面,要有与经营的生食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经营和贮存场所,并且要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比如不能在垃圾处理站、化工厂附近开设生食经营店。这是为了保证生食在经营和储存过程中不受污染,保障食品安全。《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明确规定,具有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经营和贮存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再者,需要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例如要有专门的消毒设备对餐具等进行消毒,有防虫网防止苍蝇、虫子进入经营场所。这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所要求的内容,目的是从各个环节保障生食的安全和卫生。 另外,还应当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比如在操作间,要将生食和熟食分开存放和加工,避免交叉污染。《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对此也有相关的规定。 最后,要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条的规定,不得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六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这是为了保证食品来源可追溯,一旦出现食品安全问题,能够及时找到源头和责任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