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害者家属不服刑事判决是否有权利上诉?
我家里人遭遇犯罪侵害, 现在法院作出了刑事判决,但我们觉得这个判决不太合理,对结果不满意。我们想知道,作为受害者家属,我们有没有权利针对这个刑事判决提出上诉呢?希望了解一下相关法律规定。
张凯执业律师
已帮助 867 人解决法律问题
在我国的刑事诉讼中,对于受害者家属不服刑事判决是否有权利上诉,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要明确上诉权的概念。上诉权是指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这是法律赋予当事人的一项重要诉讼权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规定,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的,自收到判决书后五日以内,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人民检察院自收到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后五日以内,应当作出是否抗诉的决定并且答复请求人。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受害者及其法定代理人并没有直接的上诉权,而是请求检察院抗诉的权利。
而对于受害者家属,如果其不是法定代理人,通常是没有独立的上诉权的。但是,如果受害者已经死亡,其近亲属可以作为当事人参与诉讼。不过即便如此,近亲属在刑事部分依然没有上诉权,同样是通过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来表达对判决的异议。
然而,在附带民事诉讼部分,如果受害者家属是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那么他们就有权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一条规定,被告人、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的,原审人民法院 应当在三日以内将上诉状连同案卷、证据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同时将上诉状副本送交同级人民检察院和对方当事人。所以,在附带民事诉讼方面,受害者家属是有上诉权利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
相关问题
为您推荐20个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