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别人当公司法人有什么风险?
我朋友想让我给他的公司当法人,说只是挂个名,不会让我承担什么责任。但我有点担心,不知道当公司法人会面临哪些风险,会不会给自己带来麻烦。我想了解清楚这些风险,再决定要不要答应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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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别人当公司法人存在多方面的风险。首先,在民事责任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十二条规定,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法人承担民事责任。法人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这意味着,如果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因法定代表人的决策或管理等执行职务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害,虽然先由公司承担责任,但之后公司可能会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法定代表人可能需要自掏腰包来赔偿损失。例如,公司签订合同后违约,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若法定代表人在签订合同时存在过错,公司在承担违约责任后,就可能向法定代表人进行追偿。 其次,在行政责任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此时,法定代表人可能会面临一定的行政处分。另外,如果公司存在偷税漏税、虚假注册、抽逃资金等违法行为,税务、工商等行政部门有权对公司进行处罚,法定代表人也可能会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如罚款、限制出境等。 再者,刑事责任方面,我国《刑法》中很多罪名都可能涉及单位犯罪,一旦公司构成单位犯罪,除了对单位判处罚金外,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也要判处刑罚。法定代表人作为公司的主要负责人,很可能被认定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而承担刑事责任。比如,公司生产销售伪劣产品、非法集资等犯罪行为,法定代表人就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综上所述,给别人当公司法人并非只是挂个名这么简单,存在诸多法律风险,在决定是否担任公司法人时,一定要谨慎考虑,充分了解可能面临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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