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劫未遂后又实施盗窃会怎么判刑?


在法律上,抢劫未遂和盗窃是两个不同的犯罪行为,在量刑时通常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 首先来解释一下抢劫未遂。抢劫罪,是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行为。而抢劫未遂就是指已经着手实行抢劫犯罪,但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也就是说,抢劫未遂依然要承担刑事责任,只是在量刑上会相对抢劫既遂有所从轻或者减轻。 其次是盗窃罪。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当出现抢劫未遂后又实施盗窃的情况时,司法实践中一般会对这两个行为分别定罪量刑,然后按照数罪并罚的原则来确定最终的刑罚。数罪并罚是指一人犯数罪,人民法院对其所犯各罪分别定罪量刑后,按照法定的原则,决定应执行刑罚的一种刑罚适用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九条规定,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 不过,具体的判刑结果还会受到很多因素的影响,比如抢劫和盗窃的具体情节、涉及的财物金额、犯罪人的认罪态度、是否有自首立功等情节。所以,最终的判刑需要由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依法作出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