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劫诈骗罪会怎么判?


首先,我们要明确抢劫罪和诈骗罪是两种不同的罪名,它们的量刑依据和标准是不一样的。 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入户抢劫的;(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七)持枪抢劫的;(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这里的“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就是指让被害人不能反抗、不敢反抗或者不知反抗的手段,从而达到抢走财物的目的。 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所以,如果一个人同时涉及抢劫和诈骗两种犯罪行为,法院会根据具体的犯罪事实、情节,分别按照抢劫罪和诈骗罪进行定罪量刑,然后依照数罪并罚的原则来确定最终的刑罚。简单来说,就是把两个罪的处罚加起来,在一定的范围内确定一个最终的刑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