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凭证中的数字书写方式有什么规定?


会计凭证中数字书写有明确规定,主要分为阿拉伯数字和汉字大写金额数字两方面。 首先是阿拉伯数字书写规定。依据财政部制定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要求,阿拉伯数字应逐个书写,不能连笔。阿拉伯金额数字前要书写货币币种符号,像人民币符号“¥” ,或者货币名称简写和货种符号,而且币种符号与阿拉伯金额数字之间不能留空白。如果阿拉伯金额数字前面写有币种符号了,数字后面就不用再写货币单位,比如人民币“元”。所有以元为单位(其他货币种类为货币基本单位)的阿拉伯数字,除表示单价等特殊情况外,都要在元位小数点后填写到角分。要是没有角分,角、分位可以写“00” ,也可以写符号“——”;有角无分的话,分位必须写“0” ,不能用符号“——”代替。 其次是汉字大写金额数字的规定。大写金额数字必须用正楷或行书书写,比如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万、亿、元、角、分、零、整(正)这些容易辨认、不容易被涂改的字样,绝对不能用0、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另、毛等简化字代替,也不可以自己随便造简化字。大写金额数字到元或角结束的,在“元”或“角”后面要写“整”或“正”字;要是大写金额数字有分,分字后面就不写“整”字。另外,如果大写金额数字前没有印货币名称,就需要加上货币名称,比如“人民币” ,并且货币名称与金额数字之间不能留空白。 最后,阿拉伯金额数字中间有“0”时,大写金额要写“零”字。比如人民币101.50元,汉字大写金额应写成壹佰零壹元伍角整。阿拉伯金额数字中间连续有几个“0”时,汉字大写金额中可以只写一个“零”字,如¥1004.56 ,汉字大写金额应写成壹仟零肆元伍角陆分。阿拉伯金额数字元位为“0” ,或数字中间连续有几个“0” ,元位也是“0” ,但角位不是“0”时,汉字大写金额可只写一个“零”字,也可不写“零”字。 相关概念: 会计凭证:是记录经济业务发生或者完成情况的书面证明,是登记账簿的依据。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对会计基础工作的管理、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会计核算、会计监督等方面作出规定的规范文件,为会计工作提供基本标准和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