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审批流程是怎样的?


农村宅基地审批流程是农民申请使用宅基地时需要遵循的法定程序,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是申请环节。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农户,以户为单位向所在村民小组提出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书面申请。这是因为村民小组是农村最基层的组织,对本小组内的土地情况和农户需求比较了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所以农户要以户为单位申请。 接着是村民小组会进行讨论公示。村民小组收到申请后,会召开小组会议讨论,并将申请理由、拟用地位置和面积、拟建房层高和面积等情况在本小组范围内公示。这一步是为了保障其他村民的知情权和监督权,确保申请的公平公正。如果公示期间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村民小组会将农户申请、村民小组会议记录等材料交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村级组织)审查。 然后是村级组织审查。村级组织会对农户申请材料进行审查,重点审查提交的材料是否真实有效、拟用地建房是否符合村庄规划、是否征求了用地建房相邻权利人意见等。审查通过后,由村级组织签署意见,报送乡镇政府。 之后乡镇政府会进行审批。乡镇政府会组织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等相关部门进行联审。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审查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拟用地是否符合宅基地合理布局要求和面积标准、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申请是否经过村组审核公示等,并综合各有关部门意见提出审批建议。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审查用地建房是否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用途管制要求,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应在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后,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对于符合要求的,由乡镇政府核发农村宅基地批准书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最后是建房验收和不动产登记。农户建房完工后,乡镇政府会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验收,实地检查农户是否按照批准面积、四至等要求使用宅基地,是否按照批准面积和规划要求建设住房,并出具验收意见。通过验收的农户,可以向不动产登记部门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