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路段过道与直行谁的责任更大?
我开车在学校路段直行,突然有行人在过道处过马路,我来不及刹车差点撞到他。现在我想知道,在这种学校路段,过道行人与直行车辆如果发生事故,谁的责任会更大一些呢?我不太清楚相关的法律规定,希望能得到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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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学校路段过道与直行谁的责任大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明确一下几个关键的法律概念。道路通行权是指在道路上进行交通活动的权利,不同的交通参与者在不同的情况下拥有不同的通行权。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则是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来确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这就意味着,在学校路段的过道处,如果是人行横道,行人享有优先通行权,直行的车辆有义务主动避让行人。 一般来说,如果在学校路段过道处发生交通事故,会根据以下几种情况来认定责任: 如果行人是在人行横道上正常通过,而直行车辆没有按照规定减速或停车让行,导致事故发生,那么直行车辆的责任通常会比较大。因为法律明确赋予了行人在人行横道上的优先通行权,车辆驾驶员有责任保障行人的安全通过。 然而,如果行人没有在人行横道内通过,而是随意横穿道路,同时直行车辆已经采取了必要的措施,但仍然无法避免事故发生,那么行人可能也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但即使行人存在过错,直行车辆也可能因为没有尽到安全驾驶的义务,比如没有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车速过快等,而承担部分责任。 此外,如果学校路段有交通信号灯等交通指示标志,那么双方都需要按照信号灯的指示通行。如果一方违反信号灯规定,导致事故发生,那么违反规定的一方责任会更大。 总之,在学校路段过道与直行发生事故时,责任的划分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以交通法律法规为依据,根据具体的事故情况进行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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