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第二次起诉离婚没有证据会不会判离?

我和配偶感情出现问题,第一次起诉离婚没判离,现在准备第二次起诉,但目前没有能证明感情破裂的证据。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法院到底会不会判离,具体是怎么判断的,有没有什么特殊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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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第二次起诉离婚没有证据的情况下,一般不会判离,但也存在特殊情形。 首先,法院判决离婚的主要依据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其中明确列举了一些感情破裂的情形,比如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如果第二次起诉离婚时没有证据证明存在这些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法院通常会认为夫妻感情尚未破裂,从而判决不准离婚。 然而,有一种特殊情况。如果第一次起诉离婚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法院应当判决离婚。所以,即使没有其他证明感情破裂的证据,只要满足分居满一年这个条件,第二次起诉离婚法院就应当判离。 如果目前没有证据,也可以尝试通过调解解决,调解可以由法院或者其他相关组织进行,若调解成功,双方可以协议离婚;若调解不成,建议积极收集相关证据,例如分居的证明、对方存在不良行为的证据等,增加再次起诉时判离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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