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户生产经营所得税税率表是怎样的?


个体户生产经营所得是指个体工商户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对于个体户而言,在经营过程中获得的利润,需要按照规定缴纳生产经营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以下是具体的税率表: 不超过3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5%,速算扣除数为0。这意味着如果您一年的生产经营所得在30000元及以下,就按照5%的税率来计算应纳税额。例如,您的所得是20000元,那么应纳税额就是20000×5% - 0 = 1000元。 超过30000元至9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1500。假如您的经营所得是60000元,那么应纳税额的计算就是:先算出超过30000元的部分,即60000 - 30000 = 30000元,这部分按照10%的税率计算,30000×10% = 3000元,再减去速算扣除数1500元,最终应纳税额为3000 - 1500 = 1500元。 超过90000元至30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20%,速算扣除数为10500。比如您的所得是200000元,超过90000元的部分是200000 - 90000 = 110000元,这部分按20%税率,110000×20% = 22000元,减去速算扣除数10500元,应纳税额就是22000 - 10500 = 11500元。 超过300000元至50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30%,速算扣除数为40500。若所得是400000元,超过300000元的部分是400000 - 300000 = 100000元,100000×30% = 30000元,减去速算扣除数40500元后,应纳税额为30000 - 40500(这里应纳税额为负数,但实际中不会出现负数纳税,这种情况说明前面计算有问题,实际计算时应分段准确计算)。 超过50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35%,速算扣除数为65500。在计算时,同样先确定超过500000元的部分,再按照相应规则计算应纳税额。总之,个体户要准确核算自己的生产经营所得,依据这个税率表来计算和缴纳税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