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产的用于生产经营是否不用交增值税?
我自己生产了一些产品,打算用这些产品投入到后续的生产经营过程中。我不太确定这种情况下,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想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希望能得到准确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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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税收体系中,增值税是对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实现的增值额征收的一个税种。对于自产产品用于生产经营是否缴纳增值税,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一般来说,自产的货物用于连续生产应税产品时,是不需要缴纳增值税的。这是因为在增值税的计税原理中,它是对最终的增值额进行征税。当自产产品用于生产经营且继续投入应税生产环节时,其增值额会在最终产品销售时一并计算缴纳增值税,所以中间环节暂不缴纳。例如,一家家具厂自己生产木材,然后用这些木材继续加工成家具对外销售,在木材加工成家具这个生产经营环节,木材这部分就不用单独缴纳增值税,而是等家具销售出去时,就家具整体的增值额缴纳增值税。 相关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该条例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缴纳增值税。这里强调的是销售等行为,自产用于生产经营不属于销售行为,所以通常不用缴纳增值税。但如果自产产品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等情况,则视同销售,需要缴纳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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