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伤人造成轻微伤会怎么判?
我和别人起了冲突,当时没控制住动手了,后来对方鉴定是轻微伤。我很担心会被判刑,想了解下在法律上故意伤人造成轻微伤一般会怎么判呢?会有很严重的处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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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法律体系中,故意伤人造成轻微伤的情况,通常不会涉及到刑事判刑,但会面临相应的行政处罚和民事赔偿责任。 从行政处罚角度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所以,对于故意伤人致轻微伤的行为人,公安机关会依据具体情节,按照上述规定给予相应的治安处罚。 从民事赔偿方面来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也就是说,受害人有权要求行为人赔偿因受伤而产生的一系列合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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