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不应该进行包办婚姻?
我家里人想给我包办婚姻,让我和一个我不认识的人结婚。我心里特别不愿意,可家人说这在以前很正常。我就想知道从法律上来说,到底应不应该包办婚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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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办婚姻是指第三者(包括父母)违反婚姻自主的原则,包办强迫他人婚姻的违法行为。从法律层面来看,是不应该进行包办婚姻的。 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明确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这一法律条文体现了婚姻自由原则,即每个人都有权自主决定自己的婚姻,包括是否结婚、和谁结婚等关键问题。 婚姻自由是法律赋予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受到法律的严格保护。包办婚姻违背了当事人的意愿,侵犯了当事人的婚姻自主权。如果遭遇包办婚姻,受胁迫的一方可以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的规定,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撤销婚姻的请求;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一旦婚姻被撤销,婚姻自始无效,双方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此外,包办婚姻还可能引发一系列社会问题和家庭矛盾。因为它没有建立在双方自愿和感情基础上,婚后夫妻可能难以和谐相处,影响家庭的稳定和幸福。同时,也不利于社会良好风气的形成和发展。所以,无论是从法律规定还是从社会影响等方面来看,都不应该进行包办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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