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遇买卖婚姻是否可以申请撤销?
我被家里人强迫和一个不认识的人结婚,说是收了对方家里一大笔钱,这明显就是买卖婚姻。我不想跟这个人过一辈子,想问下这种情况我能不能申请撤销这段婚姻啊?
展开


买卖婚姻是指第三者(包括父母)以索取大量财物为目的,包办强迫他人婚姻的行为。这种婚姻违背了当事人的意愿,严重侵犯了婚姻自由的权利。 从法律上来说,遭遇买卖婚姻是可以申请撤销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这里虽然法条表述是“胁迫结婚”,但买卖婚姻通常伴随着胁迫的情形,比如父母以断绝关系、暴力威胁等手段强迫当事人结婚,这种情况下也符合可撤销婚姻的条件。 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如果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这里的“一年”是除斥期间,也就是说这是一个固定的期间,不适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或者延长的规定。如果超过了这个时间,当事人就丧失了请求撤销婚姻的权利。 一旦婚姻被撤销,婚姻关系自始无效,双方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