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追究刑事责任后还需要赔钱吗
我出了个交通事故,挺严重的,听说可能得负刑事责任。我就想知道,要是真被追究刑事责任了,还得给对方赔钱吗?我现在心里特别没底,想搞清楚这中间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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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交通事故中,如果被追究刑事责任,依然是需要赔钱的。这是因为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是不同性质的责任,二者并不冲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通俗来讲,刑事责任是对犯罪行为的一种惩罚,比如可能会面临坐牢等处罚;而民事责任主要是对受害人遭受的损失进行赔偿,像医疗费、误工费、财产损失等。即使因为交通事故被判刑了,给对方造成的这些损失还是要赔偿的。 例如,张三开车时因违规操作导致李四重伤,张三负事故主要责任,被追究刑事责任。但李四因受伤产生了住院费、误工费等损失,李四依然可以通过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张三赔偿这些费用。 具体赔偿时,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相关概念: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就是在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被害人或者检察院可以要求被告人赔偿因犯罪行为造成的物质损失,在一个诉讼程序里同时解决刑事和民事问题。 侵权人:就是实施了侵权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人,在交通事故中一般就是负有事故责任的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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