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吵架另一个自尽需要负责任吗


在夫妻吵架后一方自尽的情况中,是否需要负责任要视具体情形而定。 首先,从刑法角度来说,《刑法》第十四条规定,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第十五条规定,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如果在吵架过程中,一方并没有故意希望或放任对方自杀结果的发生,也不存在应当预见对方自杀却因疏忽没预见等过失犯罪情况,通常不承担刑事责任。 其次,从民法角度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要是一方在明知对方心理状况不佳、容易受言语刺激的特殊情况下,仍然使用攻击性语言,人为引发对方情感极度波动,最终导致对方自杀,那么就可能要依据过错程度承担相应的民事侵权责任。比如,明知对方患有严重抑郁症,却在吵架时不断恶语刺激,这种情况下就可能有责任。 另外,如果在对方自杀时,自己就在现场,明知对方要自杀却不去阻止,见死不救,在某些情形下也可能要承担一定法律责任。但要是自杀事件完全是因为对方自己无法控制情绪,且过程混乱无法预料,那么另一方可能不承担法律责任。 总之,要综合考虑吵架时的具体言行、是否明知对方情况、现场状况等多种因素来判断是否需要对对方的自尽负责。 相关概念: 故意犯罪:就是明明知道自己做的事情会危害社会,还希望或者放任这种危害结果发生,这种情况构成的犯罪就是故意犯罪。 过失犯罪:是应该能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会产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但是因为疏忽没预见,或者虽然预见了却觉得能避免,最后还是发生了危害结果,这种犯罪就是过失犯罪。 民事侵权责任:简单说就是一个人的过错行为侵害了别人的民事权益,给别人造成了损害,就要承担的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