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置人员是否需要通知家属?
我有个亲戚被留置了,我们家里人都很担心,也不知道具体情况。想了解下,按照法律规定,留置人员是不是必须要通知家属呢?要是通知的话,一般在什么时间通知,以什么方式通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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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留置是一种重要的调查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对被调查人采取留置措施后,应当在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留置人员所在单位和家属,但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等有碍调查情形的除外。有碍调查的情形消失后,应当立即通知被留置人员所在单位和家属。 这里所说的“留置”,简单来说,就是监察机关为了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将相关人员留在特定场所,以便进一步查清事实。它是监察机关在调查过程中采取的一种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 通知家属是一项重要的程序要求,这体现了对被留置人员家属知情权的保障。但考虑到调查工作的复杂性和特殊性,当存在可能影响调查顺利进行的情况时,如被留置人员可能与外界勾结,毁灭对案件有重要作用的证据,或者干扰证人正常提供证言等,法律允许暂时不通知。 一旦有碍调查的情况消除,监察机关就要马上履行通知义务。这样既保证了调查工作的顺利开展,又维护了被留置人员及其家属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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