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死后欠的债还需要家人偿还吗?
最近遇到个困扰的事儿,有个人去世了,他生前欠了不少钱。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他的家人需不需要帮他还钱呢?我主要想弄明白在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什么情况下家人要还,什么情况不用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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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死后欠的债,家人不一定需要偿还,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如果家人继承了死者的遗产,那么就应当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偿还债务。这是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比如说,家人继承了价值50万的遗产,而死者生前欠债30万,那么家人就需要用这50万遗产中的30万来偿还债务;要是死者生前欠债80万,超过了50万遗产的实际价值,超出的30万部分,继承人如果不愿意偿还,法律也不会强制要求。 其次,如果家人放弃继承遗产,那么按照法律规定,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就可以不负清偿责任。也就是说,不想继承遗产,就不用替死者还钱。 另外,如果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一方去世后,生存的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这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六条规定,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总之,人死后债务是否由家人偿还,关键看家人是否继承遗产以及债务的性质等因素。 相关概念: 连带清偿责任:就是当存在多个责任人时,债权人可以要求其中任何一个责任人全部偿还债务,承担责任的责任人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遗产实际价值:指的是被继承人留下的财产经过评估后的实际价值。 放弃继承:继承人明确表示不接受被继承人遗产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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