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婚后是否需要给彩礼?
我和对象刚订婚,家里人说订婚后要给女方彩礼,可我觉得没必要这么着急。想了解下从法律角度讲,订婚后是不是一定要给彩礼呢?有没有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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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订婚后是否给彩礼并没有强制性的要求。彩礼,通俗来讲,是在婚恋过程中,男方家庭给予女方家庭一定数额的财物或物品,它是一种具有地方特色和传统习俗的行为。 从法律性质上来说,彩礼可以看作是一种附条件的赠与行为。也就是说,男方给女方彩礼,是以双方最终结婚为条件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这意味着,如果给了彩礼后最终没结婚,或者结婚后符合特定条件,彩礼是可以要求返还的。但法律并没有规定订婚后就必须要给彩礼。给彩礼更多是基于双方家庭的协商和地方习俗。所以,订婚后是否给彩礼,双方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和意愿来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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