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婚后彩礼应如何处理?
我和对象订婚了,现在因为一些事情对彩礼的处置犯了难。想知道从法律层面讲,订婚后彩礼到底该怎么处理呀?是有明确规定,还是得看具体情况。要是之后不结婚了,彩礼是不是就得退还 ?想了解这方面具体法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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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婚后彩礼的处理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来看。首先要明白,彩礼在法律上可看作是以结婚为生效条件的附条件赠与行为 。 如果双方最终结婚了,那这个赠与行为就有法律效力,彩礼一般归受赠人(通常是女方)所有。 要是出现特殊情况,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是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这种情况下,因为结婚条件未达成,收受彩礼一方原则上应当退还彩礼。比如两人订婚后分手,没去领结婚证,那彩礼一般要退还。 二是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即便领了证,但没有真正一起生活过日子,离婚时给付彩礼的一方可以要求退还彩礼。 三是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这里的生活困难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并且这种困难是给付彩礼造成的,离婚时也可要求退还彩礼。 不过要注意,适用前款第二、三项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如果不存在以上法定情形,且双方对彩礼的处理有其他约定,比如约定彩礼转化为共同财产或者有其他用途等,则按照约定执行。 相关概念: 附条件赠与行为:就是在赠与的时候附加了一定条件,只有这个条件满足了,赠与行为才生效。在彩礼问题上,就是以结婚为条件进行的赠与。 生活困难: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像离婚后没有住处等情况就属于生活困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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