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约解除后彩礼是否需要归还?
我和对象之前订婚了,对方给了彩礼。但现在我们打 算解除婚约,我不太清楚这彩礼该不该还。想了解在法律上,这种情况下彩礼到底要不要归还,是全部还还是可以部分不还 ,希望能得到准确的法律解释。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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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约解除后,彩礼是否需要归还,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如果存在这些情形,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是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是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是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并且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如果不存在上述法定情形,人民法院一般不予支持返还彩礼。
另外,如果因给付彩礼一方的原因导致婚约解除,返还彩礼的数额可根据其过错程度、双方的经济状况等因素,酌情减少。还有,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共同生活,不同时长也会影响彩礼返还比例,共同生活一年以上两年以下,一方请求对方返还彩礼的,返还的数额一般不超过彩礼总额的30%;共同生活一年以内三个月以上的,返还的数额一般不超过彩礼总额的50%;共同生活不满三个月的,返还的数额一般不超过彩礼总额的70%;因给付彩礼一方的原因导致同居关系解除的以及在共同生活期间女方怀孕或者流产的,一般可在前款的基础上再减少5%至20% 。
总之,婚约解除后彩礼是否归还及归还多少要综合多种因素判定。如果有争议,双方可以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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