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以后男方不让看孩子该怎么办?
我和男方离婚了,孩子判给了他。但现在他完全不让我见孩子,我特别想念孩子,心里很难受。我想知道在法律上,面对这种情况我有什么办法可以争取到看孩子的权利,该通过什么途径去解决这个问题。
展开


首先,要知道法律赋予了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探望子女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如果在离婚时有相关约定,判决书里也确认了您的探视权,而男方不协助,您可以起诉到法院强制执行,法院会对有协助义务的人采取拘留或者罚款等措施。要是离婚判决书没有判给您探望权,那您也可以起诉要求法院给您探望权,由法院来确定行使的方式和地点等。 通常,法院在处理这类问题时,会先尽量进行调解沟通,让男方认识到协助您行使探望权的重要性。要是男方仍然阻碍,法院可能会采取进一步措施,严重的话甚至可能会影响到他对孩子的抚养权。不过,如果存在您探望子女不利于其身心健康的情况,法院是有权依法中止您的探望权的,比如您有严重的传染性疾病等。 在解决这个问题时,您也可以先尝试找当地的居委会等第三方机构进行沟通协调,看能否让男方同意您探望孩子 。若协调不成,再考虑通过诉讼途径解决。相关概念:(探望权:指定期或不定期探望子女的一种权利 )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