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后对方不让看小孩该如何处理?

我和配偶离婚了,孩子判给了对方。但现在对方找各种理由不让我见孩子,我心里特别难受,也很担心孩子。我想知道从法律角度,我有什么办法能保障自己看孩子的权利,这种情况该怎么解决呢?
展开 view-more
  • #离婚权益
  • #探望权利
  • #法律途径
  • #子女探望
  • #离婚纠纷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离婚后,没有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有探望孩子的权利,这就是法律上所说的“探望权”。简单来说,探望权就是离异父母中没直接带孩子的那一方,有和孩子见面、相处的权利,而直接抚养孩子的另一方有义务协助。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如果遇到对方不让看小孩的情况,首先可以尝试和对方沟通,心平气和地说明自己看望孩子的重要性,看能不能解决问题。要是沟通没用,还可以请居委会或者双方都信任的亲朋好友帮忙从中调解、沟通。 要是协商和调解都没有效果,那么就可以考虑走法律途径。如果离婚时对探望权有明确约定,写在了判决书里,对方却不配合,不让看孩子,这种情况下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对有协助义务却不配合的人采取拘留或者罚款等措施,但不会强制孩子的人身和探视行为。要是离婚判决里没有涉及探望权,那可以单独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判决给予探望权,并确定行使探望权的方式和时间等。 相关概念: 探望权:指离异父母中未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依法享有的与子女见面、交流等的权利 。 协助义务: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义务帮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