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婚约彩礼需要返还吗
我和对象订婚了,也给了彩礼,但是现在因为一些矛盾打算解除婚约。我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之前给出去的彩礼是不是必须要返还啊?想了解下法律在这方面具体是怎么规定的,心里好有个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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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婚约后,彩礼不一定非要返还,这得看具体情况。首先,咱们得知道什么是彩礼,彩礼就是按照传统婚嫁习俗,在结婚前男方给女方的财物。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如果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是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这种情况比较好理解,就是两人只是订婚,但没去领结婚证,那彩礼原则上是要返还的。二是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这种就是领了证,但由于各种原因,比如感情不和还没真正一起过日子,那离婚时可以要求返还彩礼。三是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这里的生活困难得是绝对困难,就是给了彩礼后,靠自己的能力都没办法维持当地最基本的生活水平了,这种情况在离婚时也能请求返还彩礼。不过,后面两种情况都得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在实际生活中,还有一些特殊情况。要是彩礼中的贵重物品,原则上是返还原物,如果因为不可抗力因素损坏或丢失了,接受方不用承担赔偿责任;但要是接受方在婚约没解除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为自己的过错把物品弄坏或弄丢了,那就要按实际价值赔偿。另外,如果给付彩礼一方没因为给彩礼陷入生活困难,或者彩礼已经用于双方共同生活了,比如一起生活两年以上或者有了子女,这种情况下请求返还彩礼,法院一般不会支持。要是婚约因为一方死亡而终止,除非死亡前已经起诉了,不然也不支持返还彩礼。 相关概念: 绝对困难:指给付彩礼后,生活靠自己的力量已经无法维持当地最基本的生活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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