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判给母亲后还需要赡养父亲吗
我父母离婚时我判给了母亲,现在父亲年纪大了,我心里很纠结,不知道从法律上来说我对他还有没有赡养的责任。想了解在这种情况下,法律是怎么规定的,我到底有没有赡养父亲的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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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判给母亲后,仍然需要赡养父亲。首先要明白,赡养父母是成年子女的法定义务。这里说的赡养,简单来讲,就是要在经济上给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费用,保障他们能正常生活;在生活上要关心照顾他们,比如帮忙做做家务、照顾生病的父母等;在精神上也要给予慰藉,多陪陪父母聊聊天,让他们心情舒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六条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第一千零八十四条也明确指出,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这就意味着,即便父母离婚后孩子判给了母亲,孩子和父亲之间的亲子关系依然存在,赡养父亲的义务并不会因此而消失。 哪怕父亲在孩子成长过程中,因为某些原因没有尽到足够的抚养责任,孩子也不能以此为理由拒绝赡养父亲。我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所以,赡养老年人是无条件的。如果子女拒绝履行赡养义务,必要时,父亲可以去法院起诉,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判决子女履行赡养义务。情节恶劣构成遗弃罪的,子女还要承担刑事责任。 相关概念: 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拥有该权利的一方或双方,在子女成年之前,有权决定是否与子女共同生活,该权利在子女成年时即消灭。 赡养义务:子女作为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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