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一方有病还需要给抚养费吗?
我和另一半离婚了,孩子归对方抚养。现在我生病了,看病花了不少钱,收入也受影响,经济有些困难。想问问这种情况下,我还需要给孩子抚养费吗?是必须给还是有什么特殊情况可以减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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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一方有病,是否还需给抚养费,要视具体情形而定。 首先,要明确抚养费的概念,抚养费就是父母及其他负有法定扶养责任的人,给未成年人提供日常生活和教育的费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如果一方只是生病,但没有丧失劳动能力,也没有失去收入来源,那么按照法律规定,还是需要履行支付抚养费的义务。 然而,如果因为长期患病,导致一方丧失了支付抚养费的劳动力和收入来源,确实没办法按照约定或者法律判决去履行支付抚养费这个义务,同时抚养子女的一方又有能力承担大部分子女生活费用,这种情况下,患病方可以申请豁免抚养费。当然,有抚养费支付义务的一方也可以和对方先协商减免抚养费,如果协商不成,还可以向法院申请裁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四十九条也提到,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所以综合来看,即使一方患病,也要从多方面因素考量是否继续支付抚养费。 相关概念: 抚养费:父母等抚养义务人向未成年人提供的生活、教育等费用。 豁免:在特定条件下,免除原本应承担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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