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债真的要子还吗
我父亲最近做生意亏了,欠了不少钱。我有点担心,会不会债主回头找我来还钱啊?我想知道从法律层面看,在什么情况下我需要替父亲偿还债务,什么情况下不用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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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父债子还”这种说法一般是没有法律依据的。首先要明白,成年人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体,能够独立进行民事活动,并且要对自己行为产生的结果负责。这意味着,父亲作为独立的民事主体,他所欠的债务是基于他和债权人之间的合同关系,这个合同只对他们双方有约束力,和子女没有直接关系。 不过,存在一些特殊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也就是说,如果父亲去世,子女继承了父亲的遗产,那么就要在所继承遗产的价值范围内偿还父亲生前的债务;要是子女放弃继承,就不用对父亲的债务负责。 还有一种情况,如果债权人能够证明父母将房产等财产转移给子女,以此来逃避债务,那么子女可能需要清偿债务。总之,“父债子还”不是绝对的,要依据具体情形和法律规定来判断。 相关概念: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指一个人可以以自己的行为依法确定、变更和废止民事法律关系,并承担最终结果。 限定继承:继承人只以继承的财产为限对被继承人生前所欠债务负偿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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