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医保曾经在某个地方上过还能用吗?
我之前在A地上过社保医保,后来去了B地工作,现在想知道之前在A地交的社保医保还能不能用,比如看病报销之类的。不知道在异地的使用规则是怎样的,也不清楚相关的政策规定,希望能得到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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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医保曾经在某个地方上过是否还能用,需要分不同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社保医保的基本概念。社保医保,也就是我们常说的社会医疗保险,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法规,为向保障范围内的劳动者提供患病时基本医疗需求保障而建立的社会保险制度。它主要分为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 如果您之前在某地缴纳的是职工医保,当您离开该地后,医保个人账户里的钱通常还是可以使用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个人账户的资金属于参保人个人所有。例如,您在原参保地药店买药或者在定点医院支付门诊费用时,只要账户里有钱,就可以继续使用。但是,关于医保报销待遇方面,一旦您停止在当地缴费,在当地享受住院等报销待遇可能会受到影响。一般来说,职工医保断缴后,从次月起就无法享受住院报销待遇。 要是涉及到异地就医,情况会稍微复杂一些。目前国家大力推进医保异地结算政策。如果您符合异地就医备案条件,按照规定进行了备案,那么在异地就医时产生的符合医保政策范围内的费用是可以进行报销的。比如,您长期在外地居住或者因工作原因常驻外地,就可以向参保地的医保部门申请异地就医备案。备案成功后,在备案地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费用可以直接结算。 如果您之前缴纳的是城乡居民医保,它是按年缴费,交一年保一年。一旦您不再在当地缴费,就无法再享受当地的医保待遇。不过,现在部分地区也在探索城乡居民医保的异地使用政策,但总体来说,城乡居民医保的异地使用限制相对较多。 所以,社保医保曾经在某个地方上过是否还能用,取决于您的具体情况,包括医保类型、是否继续缴费以及是否符合异地就医政策等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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