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意殴打他人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我和人发生了点冲突,对方动手恶意打了我。我想去报警立案,但不清楚恶意殴打他人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想知道在什么情况下警方会对这种恶意殴打他人的行为进行立案处理,有什么具体的衡量标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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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意殴打他人的立案标准主要涉及治安案件和刑事案件两个方面。 在治安案件方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只要有殴打他人的行为,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就可以予以治安处罚。一般情况下,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这里所说的“殴打他人”,就是指行为人公然实施的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打人行为,并不要求造成他人身体实际的损伤后果,只要有殴打行为就可能被立案处理。 在刑事案件方面,当恶意殴打他人造成一定程度的伤害后果时,就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这里的立案标准通常要求达到轻伤以上的伤害程度。所谓轻伤,是指物理、化学及生物等各种外界因素作用于人体,造成组织、器官结构的一定程度的损害或者部分功能障碍,尚未构成重伤又不属轻微伤害的损伤,具体的判断需要依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由专业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如果经过鉴定,受害者的损伤程度达到轻伤及以上,公安机关就会以故意伤害罪进行刑事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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