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伪证的追诉时效是多久?
我知道做伪证是违法的,但不太清楚关于做伪证行为的追诉时效。我有个情况,之前在一场官司里有人做了伪证,影响了判决结果。现在距离当时的事情已经过了一段时间,我想了解下现在还能不能追究做伪证那个人的责任,做伪证的追诉时效到底是怎么算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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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上,追诉时效指的是按照刑法的规定,对犯罪分子追究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如果犯罪行为超过了这个期限,就不再进行追诉。对于做伪证的行为,主要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五条规定的伪证罪。该条法律指出,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关于追诉时效的具体时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结合伪证罪的量刑,若做伪证的情节一般,法定最高刑是三年有期徒刑,其追诉时效就是五年。也就是说,从做伪证的犯罪行为发生之日起,在五年内都可以对犯罪人进行追诉。要是做伪证情节严重,法定最高刑是七年有期徒刑,那么追诉时效则为十年,即从犯罪行为发生之日起十年内可追诉。此外,如果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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