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继父死亡继子女有继承权吗

我父母在我十几岁的时候离婚了,后来母亲再婚。现在继父因病去世了,继父生前对我还不错,会给我买东西、关心我的学习。我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我有没有权利继承继父的遗产呢?主要想了解我这种情况是否符合有继承权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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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父死亡后,继子女是否有继承权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这里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也就是说,如果继子女与继父之间形成了抚养关系,那么继子女就可以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继承继父的遗产。所谓形成抚养关系,通常需要满足一些条件,从司法实践来看,一般要同时符合以下几点:一是生父母再婚时,继子女属未成年人;二是继父母承担了继子女全部或部分抚养费用;三是抚养事实持续时间足够长 。比如继父在日常生活中对继子女进行照料,为其提供生活所需的物质条件,如食物、住所等,并且给予其适当的教育和关爱等,这些都可以作为形成抚养关系的表现。 但要是继子女与继父之间没有形成抚养关系,仅仅是名义上的亲属关系,比如生父母再婚时继子女已成年,并且他们之间也没有实质的抚养行为等情况,那么一般情况下,继子女是不享有对继父遗产的继承权的。 另外,如果继父立有遗嘱,明确指定了遗产的继承人,那么即使继子女与继父形成了抚养关系,但遗嘱中没有将遗产分给继子女,继子女也不能按照法定继承来获得遗产,而是要按照遗嘱的内容来执行。 相关概念: 法定继承:是指在被继承人没有对其遗产的处理立有遗嘱的情况下,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的原则的一种继承形式。 遗嘱继承:是按照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而承受其遗产的继承方式 。 遗赠扶养协议:是遗赠人和扶养人之间关于扶养人承担遗赠人的生养死葬的义务,遗赠人的财产在其死后转归扶养人所有的协议。 扶养关系:是指因经济供养、生活照料、精神慰藉等行为而在特定主体间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在继父母子女关系中,就是继父母对继子女进行抚养教育等行为而形成的一种特殊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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