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没有血缘关系的继子女可以有继承权吗

我家里情况是,我父母离婚后,我妈再婚,我和继父生活过一段时间。现在继父因病去世了,没留遗嘱。我想知道像我这种和继父没有血缘关系的继子女,在法律上有没有权利继承他的遗产呢,很想弄清楚这方面规定。
展开 view-more
  • #继子女继承
  • #扶养关系
  • #法定继承
  • #继承权
  • #民法典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没有血缘关系的继子女是可能有继承权的。首先来说说什么是继承权,简单讲就是当一个人去世后,其亲属按照法律规定或者遗嘱指定,取得这个人留下财产的权利。 在法律上,《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这里面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也就是说,没有血缘关系的继子女,要是和继父母形成了扶养关系,那就有继承权。那怎么才算形成扶养关系呢?一般有这些情况:一是继子女受继父母经济上的供养,比如继父母供继子女上学、给生活费等;二是继子女受继父母生活上的扶养、教育,像照顾继子女的生活起居、关心其成长教育;三是继子女在经济上供养继父母,比如继子女工作后给继父母钱花;四是继子女在劳务上对继父母给予主要扶助,像帮忙做家务、照顾继父母生活等。 要是继子女未与继父或继母共同生活,而由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抚养教育成人,继子女对继父或继母也未尽过赡养抚助义务的,这种情况下就不能视为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形成了扶养关系,继子女也就没有继承权。 相关概念: 拟制血亲关系:指本来没有血缘关系,但是因为法律的规定,在法律上就当作他们有和自然血亲一样的权利义务关系,比如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之间 。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