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告别人但没有对方身份证复印件怎么办?
我打算去法院起诉一个人,但是没有他的身份证复印件,不知道这种情况还能不能起诉,该怎么解决这个问题呢?是不是就没办法立案了?很发愁这件事。
展开


在法律上,当您想通过诉讼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就是“告别人”时,没有对方身份证复印件并不一定就不能起诉。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起诉所需要满足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这里所说的“明确的被告”,并不意味着必须要有被告的身份证复印件。明确的被告主要是指能够确定被告的身份信息,比如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只要这些信息能够足以使被告与他人相区别,就可以认定为有明确的被告。 如果您没有对方的身份证复印件,但知道对方的姓名、大概年龄、住址、联系电话等信息,也是有可能向法院提起诉讼的。不过,在实际操作中,法院可能会要求您提供更准确的被告身份信息,以便送达法律文书和进行后续的诉讼程序。如果您无法自行获取对方的身份证信息,可以考虑通过以下途径解决。一种方式是委托律师,律师可以凭借相关的手续去公安机关等部门查询被告的身份信息。律师有一定的调查权,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能够获取到较为准确的被告身份资料。另一种方式是,如果案件已经立案,您可以向法院申请调查令,然后凭借法院的调查令去相关部门调取被告的身份信息。这样既保证了获取信息的合法性,也能满足诉讼对被告身份信息的要求。 总之,没有身份证复印件并不意味着不能起诉,但为了顺利推进诉讼程序,您可能需要通过合法的途径获取被告准确的身份信息。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