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起诉,开庭欠款人未到庭该怎么办?
我之前把钱借给了一个朋友,现在到了约定还款时间,对方却一直拖着不还。我无奈之下向法院起诉了,法院也安排了开庭时间。可到了开庭那天,欠款人却没有出现。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法院会怎么处理?我的权益还能得到保障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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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已起诉,开庭时欠款人未到庭,处理方式如下:首先,一般情况下,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法院可以缺席判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了这一点。这意味着即使欠款人不到庭,法院依然可以根据你提供的证据以及查明的事实来作出判决。 不过,如果欠款人属于必须到庭的被告,情况又有所不同。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比如负有赡养、抚育、扶养义务和不到庭就无法查清案情的被告等,就可能被认定为必须到庭的被告,这是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的规定。 法院进行缺席判决后,如果判决欠款人还钱,而欠款人不履行判决,你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有权采取多种措施,比如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等。若欠款人有能力履行判决却拒不履行,情节严重的话,还可能涉嫌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要承担刑事责任。 相关概念: 缺席判决:就是在一方当事人不到庭参加诉讼的情况下,法院依法作出判决。 拘传:是法院强制要求被告到庭的一种强制措施。 强制执行:是指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发生法律效力文书明确具体的执行内容,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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