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被起诉收到文书后对方撤诉还需要开庭吗?

我被人起诉了,也收到了法律文书,结果对方突然说要撤诉。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法院还会安排开庭审理这个案子吗?我需不需要为此做准备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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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诉讼撤诉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被起诉并收到法律文书后,如果对方撤诉,通常是不需要开庭的。 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撤诉”这个法律概念。撤诉就是原告在向法院提起诉讼之后,在法院作出判决之前,主动要求撤回自己的诉讼请求。这是原告对自己诉讼权利的一种处分行为。 从法律依据来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一般情况下,只要原告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比如不存在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等情形,法院会裁定准许撤诉。 当法院裁定准许原告撤诉后,诉讼程序就会终结。因为开庭的目的是对案件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判,既然原告都撤回了诉讼请求,案件也就没有继续审理的必要了,所以也就不会再安排开庭。不过,要是法院经过审查,认为原告的撤诉申请不符合法律规定,裁定不准许撤诉,那么案件就会继续按照正常的诉讼程序进行,还是有可能会开庭审理的。所以,当收到对方撤诉的消息后,最好跟法院确认一下撤诉申请是否已经得到准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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