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注销是不是等同于清税证明?
我在处理公司的税务相关事宜,不太清楚税务注销和清税证明之间的关系。我办理税务注销后,拿到了一个文件,这和清税证明是一回事吗?想了解它们到底是不是等同的,有什么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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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注销和清税证明并不是同一个概念,下面为你详细解释。 税务注销是指纳税人由于法定的原因终止纳税义务时,向原税务机关申请办理的取消税务登记的手续。当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需要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前,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办理税务注销意味着纳税人在税务系统中的纳税主体资格被取消,不再承担纳税义务。 清税证明则是税务机关为证明纳税人已完成清税事项而开具的文件。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 更大力度推进优化税务注销办理程序工作的通知》(税总发〔2019〕64号)等相关规定,对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简易注销的纳税人,符合条件的,可免予到税务机关办理清税证明,直接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办理注销登记;对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一般注销的纳税人,税务机关在为其办结税务注销时,会出具清税证明。简单来说,清税证明是税务注销过程中的一个结果体现,它表明纳税人已经结清应纳税款、多退(免)税款、滞纳金和罚款,缴销发票和其他税务证件等清税事项。 所以,税务注销是一个办理取消税务登记的整体流程,而清税证明是这个流程完成后,税务机关开具的证明文件,两者不能划等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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