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建账税收政策是怎样的?


个体工商户建账税收政策是国家为了规范个体工商户的财务管理和税收征收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定。下面我们来详细了解一下。 首先,关于个体工商户建账的要求。根据《个体工商户建账管理暂行办法》,符合一定条件的个体工商户应当设置复式账或简易账。其中,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个体工商户,应当设置复式账:(一)注册资金在20万元以上的;(二)销售增值税应税劳务的纳税人或营业税纳税人月销售(营业)额在40000元以上;从事货物生产的增值税纳税人月销售额在60000元以上;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增值税纳税人月销售额在80000元以上的;(三)省税务机关确定应设置复式账的其他情形。而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个体工商户,应当设置简易账,并积极创造条件设置复式账:(一)注册资金在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二)销售增值税应税劳务的纳税人或营业税纳税人月销售(营业)额在15000元至40000元;从事货物生产的增值税纳税人月销售额在30000元至60000元;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增值税纳税人月销售额在40000元至80000元的;(三)省税务机关确定应当设置简易账的其他情形。 对于达不到上述建账标准的个体工商户,经县以上税务机关批准,可按照税收征管法的规定,建立收支凭证粘贴簿、进货销货登记簿或者使用税控装置。 在税收政策方面,个体工商户建账后,实行查账征收。也就是根据个体工商户实际的经营收入、成本、费用等情况来计算应纳税额。如果账目健全,能够准确核算收入和成本,就可以按照规定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比如,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同时,个体工商户还可以享受个人所得税的相关扣除政策,如专项附加扣除等。 此外,如果个体工商户不按照规定建账,税务机关有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进行处理。该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或者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总之,个体工商户了解并遵守建账税收政策,不仅有助于规范自身的经营管理,还能依法享受税收优惠,避免不必要的税务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