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自印制、伪造、变造发票会有怎样的税务行政处理?
我不小心参与了私自印制发票的事,现在很担心会面临什么后果。我想了解下,按照我国法律,对于私自印制、伪造、变造发票这种行为,税务方面会有怎样的行政处理呢?心里没底,希望能得到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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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自印制、伪造、变造发票是严重违反税收管理规定的行为。发票,简单来说,就是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它是税务机关控制税源、征收税款的重要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明确规定,对于私自印制、伪造、变造发票,非法制造发票防伪专用品,伪造发票监制章的,由税务机关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销毁作案工具和非法物品,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印制发票的企业,可以并处吊销发票准印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也有类似规定,伪造、变造发票的,由税务机关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这些法律规定旨在维护税收征管秩序,保障国家税收收入。因为私自印制、伪造、变造发票会扰乱正常的经济秩序,导致国家税款的流失。如果相关人员实施了这类行为,应该及时认识错误,配合税务机关的调查和处理,主动纠正违法行为,以争取从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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