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置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我不太清楚留置在法律上是怎么量刑的。之前听说过留置这个词,但一直不明白被留置后会面临什么样的处罚。想知道对于涉及留置情况的人,法律是依据什么来量刑的,量刑的具体标准和幅度是怎样的,希望了解一下这方面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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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置并非一种刑罚,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规定的一项调查措施,主要是用于对涉嫌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严重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的被调查人,在特定情形下限制其人身自由以保障调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被调查人涉嫌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严重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监察机关已经掌握其部分违法犯罪事实及证据,仍有重要问题需要进一步调查,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监察机关依法审批,可以将其留置在特定场所:(一)涉及案情重大、复杂的;(二)可能逃跑、自杀的;(三)可能串供或者伪造、隐匿、毁灭证据的;(四)可能有其他妨碍调查行为的。对涉嫌行贿犯罪或者共同职务犯罪的涉案人员,监察机关可以依照前款规定采取留置措施。 当调查结束,如果被调查人确实构成犯罪,会根据其具体触犯的罪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进行量刑。例如,如果构成贪污罪,依据《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所以,留置本身不存在量刑问题,量刑是针对后续经审判确定犯罪的行为而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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